广西首次!在防城港放生的这些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自带”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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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早上,4只携带GPS监测器的冠斑犀鸟(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从南宁运到防城港上思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放生。本次放生活动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和和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救护委员会的支持下,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中心联合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共同在广西十万大山自然保护区开展了冠斑犀鸟放归项目,而这次也是广西首次使用高科技GPS监测放生冠斑犀鸟的生存状况。
据了解,30、40年前十万大山曾经是冠斑犀鸟栖息地,但是后来慢慢迁移了。去年北海市高速公路交警执法查获10只冠斑犀鸟,经过工作人员精心照顾一年后,决定让这些冠斑犀鸟回归自然繁衍后代,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与疫源疫病检疫中心给10只冠斑犀鸟中的4只(雌雄两对)安装GPS,让它们每天每5个小时发回一批生存数据,以监测它们的生存状况。
记者了解到,在鸟类身上安装GPS监测一直是广西的空白,因为鸟类身体娇小,不易携带跟踪仪器,所以这次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中心特意联系了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并带来了最先进的仪器,将4只携带GPS的冠斑犀鸟,放归广西十万大山自然保护区,同时还安排了工作人员在十万大山救助站驻点观测,如果这几只冠斑犀鸟能顺利繁殖存活,接下来还会继续把更多的冠斑犀鸟放归自然。
阔别40年,冠斑犀鸟回家了
40多年前,冠斑犀鸟在十万大山林区自由的翱翔,曾几何时,它们就在人民的视线消失,陔中原因,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反思。9月16日,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联合北京市救护中心,在十万大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配合下,成功实施冠斑犀鸟回归十万大山项目,放归了首先冠斑犀鸟。作为十万大山的主人——原住居民,应倍感荣幸,要承担起冠斑犀鸟的保护义务,主动进行看守巡护,确保这个大山的精灵——冠斑犀鸟,在这个新家安家立业、繁衍生息。
冠斑犀鸟是我国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我国分布的5种犀鸟之一,也是我们广西唯一有分布的一种犀鸟。犀鸟是鸟类中较为古老的物种,其解剖结构和生活习性特殊,被誉为研究鸟类物种进化和自然演变的“活化石”,又因其对森林大种子传播起重要作用,被誉为“森林农夫”
法律知识要知道
保护野生动物,往广的角度说,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非法猎杀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害野生动物可不是小事,那些想要通过危害野生动物攫取利益的人尤其要引起注意,迈出这一步将面临牢狱之灾,一定要慎重噢!
防城港气候宜居、风景宜人
一直都是鸟儿的天堂
一仔的心愿是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来源:南宁头条新媒体 新闻夜班、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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